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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发文:停止受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业务

时间:2023-03-03 19:52:27  来源:  作者:

云南、江西、黑龙江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继印发通知gEV检测VBA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积极回应行业关切,近日,,就依法依规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审批相关业务作出安排。通知指出,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及实施意见颁布实施前,。gEV检测VBA

黑龙江gEV检测VBA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2005年9月28日原建设部公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同时废止。省住建厅决定自3月1日起停止受理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业务,待住建部发布新的检测资质标准后,再行受理检测资质审批业务,特此公告。gEV检测VBA

  附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gEV检测VBA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gEV检测VBA

  2023年2月28日gEV检测VBA

西藏gEV检测VBA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gEV检测VBA

  藏建市管〔2023〕41号gEV检测VBA

  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企业:gEV检测VBA

  为贯彻落实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7号令)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审批等相关业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gEV检测VBA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及实施意见颁布实施前,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2023年2月28日24时起,暂停受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申请业务(在此之前已受理的业务,按照原法规和流程进行审批)。gEV检测VBA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及实施意见颁布实施后,我厅将根据新规调整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审批业务系统,尽快开展相关资质审批业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gEV检测VBA

  三、我厅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由于疫情原因,造成部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过期的,可向我厅报送情况说明并经审核后继续使用。gEV检测VBA

  联系电话:0891-6819039gEV检测VBA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gEV检测VBA

  2023年2月28日gEV检测VBA

江西gEV检测VBA

关于暂停受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gEV检测VBA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赣州市、九江市、宜春市、鹰潭市、共青城市、瑞金市、丰城市、赣江新区行政审批局,省直有关厅(局):gEV检测VBA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积极回应行业关切,依法依规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审批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gEV检测VBA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及实施意见颁布实施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2023年2月28日18时后暂停受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延期申请业务(在此之前已受理的业务,按照原法规和流程进行审批)。gEV检测VBA

  二、新资质标准及实施意见颁布前,到期需办理延期申请业务的企业,资质证书自动延续。其它变更、注销申报事项正常受理。gEV检测VBA

  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gEV检测VBA

  咨询电话:0791-86226092gEV检测VBA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gEV检测VBA

  2023年2月28日gEV检测V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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