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知识问答、五vUp检测VBA
1.提问:vUp检测VBA
对于实验室原始记录签字 能不能在体系文件里规定使用有效签章?vUp检测VBA
解答:vUp检测VBA
只要实验室自己文件规定原始记录和结果报告都可以用签名章替代手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有效的电子签名与手签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vUp检测VBA
2.提问:vUp检测VBA
我们实验室通过了CNAS,对于实验室仪器设备,全部都只校准可以吗?还是说该检定的必须检定?vUp检测VBA
解答:vUp检测VBA
实际上你自己已经回答,强制检定的必须检定,非强制检定的可以校准。用于医疗卫生、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并在强制检定目录中的属于强制检定,除此以外的属于校准。vUp检测VBA
3.提问:vUp检测VBA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允许分包检验检测项目,那么对于分包项目有没有比例限制要求?vUp检测VBA
解答:vUp检测VBA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需要分包检验检测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分包给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并事先取得委托人对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以及拟承担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同意,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检验检测报告中注明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以及承担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中对分包比例没有要求,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报告》中规定,机构分包比例较大(超过30%)属于需要提请资质认定部门关注的事项。vUp检测VBA
4.提问:vUp检测VBA
请问检验结果质量控制程序以前都是质量负责人的职责,新这边发布出来的内容是技术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我想咨询一下是不是方针的修订?vUp检测VBA
解答:vUp检测VBA
这不是新发布,不是方针的修订,而是原来有些人(甚至是专家)望文生义的后果,认为凡是带质量两个字的都是属于质量负责人的职责,实际上不是,如质量监督(监控),质量控制。质量监督(监控)是针对员工的技术能力的监督(监控),质量控制是针对检验检测(校准)结果的控制,都属于技术能力范畴,是技术负责人的职责。vUp检测VBA
5.提问:vUp检测VBA
请问英文报告可以盖CMA章吗?vUp检测VBA
解答:vUp检测VBA
一般不可以,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字法》,除非你申请过英文标准。另外,CM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没有必要出具英文报告。vUp检测VBA
6.提问:vUp检测VBA
我想请问一下,新国标GB/T16865-2023,2024年3月1号实施,但是我这边的操作规程及相关的作业指导书2024年1月24号已经依据新标改版发布实施,这样有没有问题?是不是为时过早了?vUp检测VBA
解答:vUp检测VBA
提前改版发布实施应该没有问题,是可以的。vUp检测VBA
7.提问:vUp检测VBA
我们的程序文件和质量手册里面的内容有部分更新,封面原来的审核员和批准员都退休了,可以改成现在的在职人员吗?vUp检测VBA
解答:vUp检测VBA
只要你们文件有规定,并按照文件执行就可以。vUp检测VBA
8.提问:vUp检测VBA
请教一个问题,因复评审时省局盲样没过拿掉的项目,后面想做扩项,是不是和扩新项目一样做方法验证?还是需要再次参加能力验证才可?vUp检测VBA
解答:vUp检测VBA
还是需再做能力验证或测量审核满意后才能重新申请。vUp检测VBA
9.提问:vUp检测VBA
请问一下做年度内审计划时,我们把所有要素分三个部分在不同的月份进行内审。请问我们内审时是分三次开首次和末次会议吗?还是等三个部分所有元素都审完了才开末次会议,谢谢。vUp检测VBA
解答:vUp检测VBA
如果你们把所有要素分三个部分做三次內审,那么三次内审都应该分别召开首末次会议,都应该有首末次会议记录。vUp检测VBA
10.提问:vUp检测VBA
就是我们搬新址重新验证这段时间我们可以做实验采样吗?vUp检测VBA
解答:vUp检测VBA
不可以vUp检测VB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