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闭水试验 试验介绍 管道闭水试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排水、污水管道完成后要做如下试验: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室内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各种材质的给水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 6MPa。 使用范围 管道闭水试验范围:污水管道、雨污水合流管道、排水管道、倒虹吸管、其他设计要求闭水的管道; 试验条件 管道闭水试验应具备以下条件,并做好对应的准备工作,才可进行闭水试验。 1)管道及检查井外观质量已验收合格; 2)管道未回填且沟槽内无积水; 3)全部预留孔应封堵,不得渗水; 4)管道两端堵板承载力经核算大于水压力的合力;除预留进出水管外,应封堵坚固,不得渗水。 管道闭水试验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 1)将检查井内清理干净,修补井内外的缺陷; 2)检查充水及排水闸门,不渗漏; 3)设置水位观测标尺; 4)标定水位测针; 5)准备现场测定蒸发量的设备; 6)灌水的水源应采用清水并做好灌水和放水系统的设施。 污水管道闭水试验前,应做好下列检查工作 : 1) 外观质量检查合格; 2) 构筑物内清理完毕 , 无杂物积水现象; 3) 管道两端堵板承载力经核算大于水压力的合力; 除预留进出水管外,应封堵坚固,不得渗水; 4) 闭水试验所需材料设备进场 , 人员到位; 试验程序 管道闭水试验程序如下: 施工准备----清理检查井内壁-----封堵井口-----灌水浸泡-----检查沿线管道外壁及检查井渗水情况------验收------缓慢放水 试验标准 管道闭水试验标准如下: (1)在满水试验中并应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漏水现象。试水合格后即可缓慢放水,闭水试验应填写试验记录,格式应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中的的规定。构筑物不得有漏水现象,渗水量排水允许渗水量按以下标准检测是否合格。 管道内径(mm) | 允许渗水量m³/(24h.km) | 管道内径(mm) | 允许渗水量m³/(24h.km) | 200 | 17.6 | 1200 | 43.3 | 300 | 21.62 | 1300 | 45.00 | 400 | 25.00 | 1400 | 46.70 | 500 | 27.95 | 1500 | 48.40 | 600 | 30.60 | 1600 | 50.00 | 700 | 33.00 | 1700 | 51.50 | 800 | 35.35 | 1800 | 53.00 | 900 | 37.50 | 1900 | 54.48 | 1000 | 59.52 | 2000 | 55.90 | 1100 | 41.45 | | |
管道闭水试验合格后,应及时进行下一道的工序及回填,不合格应缓慢放水并重新处理再做闭水试验检测 , 直至合格。 (2) 管道内径大于表的规定,实测渗水量应小于或等于按下式计算的渗水量:Q=1.25D½ Q=允许渗水量、D=管道内径 (3) 异型截面管道的允许渗水量可按周长折算为圆形管道计算; (4) 在水源缺乏的地区,当管径大于700时,按井段抽验1/3; (5) 管道上游管顶以上有2m的水头压力时,允许渗水量按上表规定取值。 当实际试验水头不同时,应按公式折算:Q=Q⁰ (H/2) ½ Q=实际水头时的允许渗水量、Q⁰=管顶以上2m水头时的允许渗水量、H=实际水头(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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