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指令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国推RoHs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19年发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要求。
欧盟RoHS 1.0:2006年欧盟立法制定一项强制性标准RoHS指令,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目的在于消除电子电气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共6项物质。
欧盟RoHS 2.0:2015年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指令(EU) 2015/863 对 RoHS 2.0 (2011/65/EU)附录 II 进行修订,正式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 (DEHP、BBP、DBP、DIBP) 列入 RoHS 2.0 列入附录 II 中,至此附录II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指令发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需在 2016年12月31日前将此指令转为各国的法规并执行。
国推RoHS: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2019年23号公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规定(以下简称《实施安排》),2019年11月1日后出厂、进口的列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 (第 一 批)》的产品, 应满足《实施安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