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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材料上的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是否认可?原工作单 位业绩可否作为业绩材料申报建设工程专业职称?
时间:2024-10-24 14:24:50 来源: 作者:
安徽省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建人〔2019〕87号
2024-09-15
业绩材料上的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是否认可?原工作单 位业绩可否作为业绩材料申报建设工程专业职称?
l9M检测VBA
答:业绩材料上的单位如是本人曾任职过的单位,可提供社保 证明;如是本人所在单位的分子公司或母公司,需出具情况说明及 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如无法证明该单位与本人有合法的劳 动人事关系,则影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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